拒绝缴纳罚款 依法强制执行
2019年11月29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高铁站现场检查时,发现邵某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2020年1月2日对当事人邵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1月4日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经多次催告,邵某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缴纳12000元罚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南太湖大队将邵某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2020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对邵某进行强制执行。南太湖新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书面审查,对邵某作出强制执行缴纳罚款12000元的裁定。2020年底,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收到了来自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邵某行政非诉一案的《执行结案通知书》,标志着该法院已经强制执行了邵某应履行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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