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3月31日下午,南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陆松华带队开展南浔区《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区文广旅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懿等人陪同检查。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条例》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检查了社区运动健康中心、南浔区体育中心、 南浔大桥下足球场和褚家漾体育公园的试点项目建设、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桥下空间利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等情况。

社区运动健康中心

南浔区体育中心(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体育馆)

南浔大桥下足球场

褚家漾体育公园
随后, 召开了座谈会, 区文广旅体局作出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的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在高度肯定南浔区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上取得的实效的同时,调研组指出,伴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的意识、要求不断加强,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顺应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打造更高质量的“10分钟健身圈”,不断激发全民健身热情。借助今年亚运会等赛事契机,积极组织有影响力的“大比赛”,开展受欢迎的“小活动”,营造全区良好健身氛围,提升全区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营造全民健身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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